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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动态
汉普说法 ( 知识产权 ) | 什么是版权,版权被他人抢先登记了怎么办?
发布日期:2024-05-27 09:47:25 访问量:8


01 

什么是版权,

版权一定要登记

才受法律保护吗


版权又称著作权,是指作者对其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的精神权利和经济权利的总称。

一个作品自作者创作完成就自然拥有了著作权,不论登记与否,一个作品的版权都是受国家著作权法保护的。

举个例子,比如小a于2024年5月11日下午坐在西湖边看风景,他看到今天阳光很好,树荫下光影交错,所以按下快门,记录下了这一美好时刻,且这张照片也达到了独创性的标准,那么不论小a申请版权登记与否,其都于创作之日拥有了照片的著作权。

上述结论明确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和《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中:


  •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2条: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 《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第2条: 作品实行自愿登记。作品不论是否登记,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依法取得的著作权不受影响。


由此可见,作者的著作权,并不会受是否登记的影响而产生或消灭。不过,虽然版权自创作之日起即受保护,但是登记与不登记的保护结果是不一样的。


实践中,我们常常会遇到权利状况难以判断、权利状态不够清晰的问题,而当遇到著作权纠纷时,未经登记的作品作者就需要穷尽一切可能举证证明该作品是自己创作的,而登记了的作品,版权登记证明就是一项最有利的证据用以证明作品是作者自己创作的。



02 

为什么会出现

权被他人登记的情况


因为版权登记仅进行形式审查而不进行实质审查。


经历过申请过版权登记流程的人可能都会发现,只要我们按照版权局的要求,提交版权局需要的一系列申请材料,过了审查期,版权的登记大都会顺利通过审核。


这也告诉我们,我国对版权登记的审查,仅限于初步的形式审查,来认定申请人具有版权,并不具有创设著作权的作用。如果相关人对著作权登记有异议,完全可以提供相反证据予以反驳。


  2012年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 

  一例二审行政裁定书  

((2012)高行终字第1265号): 


  •  著作权登记本身并不具有创设著作权的法律效力,而仅仅是对已经形成的著作权予以证明,以增强其确定性,为解决著作权纠纷提供初步证据,而其所证明的事实可以被其他证据所推翻。由于这种证明来源于国家授权,所以不同于民间的证明,是能够间接产生行政法效果的行为。如果行政机关违法或者滥用证明权,给当事人造成利益损害,当事人可以针对该证明行为起诉。



03

出现版权被他人登记的情况

应该怎么办


从前述的法律规定我们可以得知,著作权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产生。因此,哪怕著作权人未进行版权登记,其仍拥有原创作品的著作权。


如果作品被他人抢先进行了登记,著作权人依法取得的著作权不受影响。对于被抢先登记的情况,若对著作权人产生了实质性影响,著作权人可以向登记机关提出撤销申请或者通过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利,这个过程通常需要我们证明作品是自己的,那如何证明呢?


如果作品已经发表,那我们就需要提供作品的首次发表证明,如果作品还未经发表,那么创作作品的底稿、手稿等一系列过程文件都可以证明我们的创作过程。


但是整个证明自己是著作权人和撤销错误的版权登记的流程是非常繁琐且漫长的,所以建议我们的著作权人在完成作品的第一时间一定及时登记,不要给一些投机分子可乘之机,避免出现不必要的版权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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