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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普说法 ( 劳动 ) | 离职员工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年终奖吗?
发布日期:2024-05-30 17:28:45 访问量:11


汉普说法 ( 劳动 ) | 离职员工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年终奖吗?


01 

年终奖是什么?


《劳动法》第三条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条第1款53项规定,劳动法中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规定,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 计时工资

  • 计件工资

  • 奖金

  • 津贴和补贴

  • 加班加点工资

  • 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第七条规定奖金是指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包括

  • 生产奖

  • 节约奖

  • 劳动竞赛奖

  • 机关、事业单位的奖励工资

  • 其他奖金

年终奖,是用人单位于每年年末根据企业当年经济效益、员工当年工作业绩情况综合考核后,向员工发放的一次性奖金。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年终奖作为奖金的一种,是员工工资的一部分,属于劳动报酬范围内。





02 

用人单位必须向员工

发放年终奖吗?


目前并无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向员工支付年终奖。


年终奖作为奖金的一种,是用人单位用来激励和鼓励员工、留住优秀人才的措施之一,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是否发放及发放标准,发放依据主要是用人单位员工手册等内部规章制度。如果用人单位内部规章制度并未涉及年终奖发放事宜,且用人单位也未以任何其他形式向员工承诺过年终奖的发放,则员工并不能强制要求单位支付年终奖。





03

离职员工有权要求用人单位

发放年终奖吗?




如果用人单位有关于发放年终奖的相关规章制度,且将年终奖发放对象限定为“年终奖发放时仍在职的员工”,那么离职员工就确定不能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年终奖吗


人民法院案例库入库指导案例---房某与大都会公司劳动合同纠纷案件中,法院认为虽然用人单位对年终奖如何发放有自主决定权,但是仍应遵循公平合理原则。对于在年终奖发放之前已经离职的劳动者可否获得年终奖,应当结合劳动者离职的原因、时间、工作表现和对单位的贡献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量。





房某与大都会公司劳动合同纠纷案:


房某与大都会公司劳动合同于2017年6月30日到期,在劳动合同续签期间,大都会公司取消了房某所任职岗位,后续双方就变更劳动合同协商未能达成一致。大都会公司于2017年12月29日以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双方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协商达成一致,向房某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大都会公司《员工手册》规定:年终奖金根据公司政策,按公司业绩、员工表现计发,前提是该员工在当年度10月1日前已入职,若员工在奖金发放月或之前离职,则不能享有。


房某对劳动合同解除决定不服,经仲裁程序后提起诉讼,要求恢复与大都会公司的劳动关系,并要求大都会公司支付2017年8月-12月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2017年度奖金。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仅支持了房某关于大都会公司支付未签劳动合同期间二倍工资的诉请。


房某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认为现行法律法规并没有强制规定年终奖应如何发放,用人单位有权根据本单位的经营状况、员工的业绩表现等,自主确定奖金发放与否、发放条件及发放标准,但是用人单位制定的发放规则仍应遵循公平合理原则,对于在年终奖发放之前已经离职的劳动者可否获得年终奖,应当结合劳动者离职的原因、时间、工作表现和对单位的贡献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量


本案中,大都会公司对其组织架构进行调整,双方未能就劳动合同的变更达成一致,导致劳动合同被解除。房某在大都会公司工作至2017年12月29日,此后两日系双休日,表明房某在2017年度已在大都会公司工作满一年;在大都会公司未举证房某的2017年度工作业绩、表现等方面不符合规定的情况下,可以认定房某在该年度为大都会公司付出了一整年的劳动且正常履行了职责,为大都会公司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基于上述理由,大都会公司关于房某在年终奖发放月之前已离职而不能享有该笔奖金的主张缺乏合理性。故对房某要求大都会公司支付2017年度年终奖的诉请也给予了支持。





04

启示与建议




年终奖是否发放、如何发放,以用人单位与员工约定为准,该“约定”一般具体体现于用人单位的员工手册等规章制度中。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明确了员工享有年终奖以及年终奖发放条件等事项的,则用人单位应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执行。


而对于年终奖是否发放,简单的以员工是否在职为标准并不能绝对避免用人单位与离职员工之间的年终奖纠纷,且也不能充分发挥年终奖对员工的激励作用。建议用人单位对年终奖发放标准更加细化,结合企业经济效益、员工业绩、绩效考核等各方面,充分考虑员工对单位经营发展的贡献程度,制定一个既符合用人单位利益又兼顾公平合理原则的年终奖发放制度,最大程度发挥年终奖对员工的激励和鼓励作用,增强优秀员工与单位的粘合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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