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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僵局


一、我们公司有两个股东,股权比例是50:50,由于两股东意见分歧,长期无法形成有效决议,公司经营瘫痪了,我该怎么办?
这种情况应该首先协商解决,毕竟公司长期形成有效决议,对任何一个股东没有好处。如果经多种努力仍无法打破这种僵局。则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请求解散公司。
 
二、导致公司僵局的原因是什么?
(1)由于股东之间的矛盾造成公司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2)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3)公司董事之间长期冲突,无法召开董事会或不能做出有效的董事会决议,也无法通过股东会解决;(4)公司高管人员不执行董事会决议事项。
 
三、公司僵局就是公司亏损、资不抵债吗?
不是的。公司僵局和公司经营亏损、破产不是一个概念。公司僵局是指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具体表现是:
(一)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二)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四)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
 
四、如何解决公司僵局?
1.解散公司,上一个问题讲到的,持有10%表决权的股东可以根据公司法第182条的规定提起解散公司之诉。
2.强制股权收购:根据公司法第142条的规定,要求公司收购股权。
3.调解:
4.章程预定:通过在章程中设置预案的方式,在出现公司僵局时按章程的规定打破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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